Sunday, June 12, 2016

如何修證佛法

 現在再回到剛才的重點上。我們知道,一般講修證功夫,很容易犯的一個錯誤,就是把前人修持的經驗和累積的見地,拿來倒因為果,然後就變成佛學了。結果我是我,佛學是佛學,兩個是對立的,對於修持一無用處。所以我經常說,佛法——修持的方法,與佛學的涵義,是完全不同的。我們現在要走的,是準備學佛的路線,也就是這次開講的因緣。

  我們今天開講,所要引用的經典如下:

(一)經部

   《大般若經》

   《大涅槃經》

   《華嚴經》

   《金剛經》

   《心經》

   《維摩詰經》

   《楞伽經》

   《解深密經》

   《勝鬘夫人經》

   《大寶積經》

   《法華經》

   《楞嚴經》

   《圓覺經》

(二)律部

   《四分律》(小乘)

   《菩薩戒經》(大乘)

(三)論部

   《現觀莊嚴論》

   《摩訶止觀》

   《宗鏡錄》

   正續《指月錄》

   《大智度論》

   《密宗道次第論》

   《瑜伽師地論》 

   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

  假定一個人想學佛,想學佛法,把上面列舉的這幾部經律論,花上三五年的功夫,作比較深入的研讀,絕對足夠了。至於講到內容的採用,也不離這幾部經論,大家能自悟更好。有些朋友認為,只要修持作功夫就好了,不一定要看經論,那是絕對錯誤的。要知道,作功夫,如果理不明,見不正,功夫就不會上路。換句話說,功夫作不好,那就是因為理不通達



 



( 南懷瑾 《如何修證佛法》 )